青火狐体育官方网站岛城阳区天一仁和·珑樾尚璟带着一堆问题交付区住建局已介入发布日期:2023-12-22 浏览次数:

  近日,有网友在青岛城阳政务网反映天一仁和·珑樾尚璟交付绿化和沙盘严重不符等问题,9月22日,

  我是天一仁和珑樾尚璟小区的业主,小区交付时出现一堆问题,开发商、物业和有关部门各种推脱,不予解决。天一仁和珑樾尚璟小区位于城阳区夏庄街道湘潭路9号附36号,于2023年8月21日陆续交付,出现如下问题:

  1、小区涉嫌违法交房,交房时缺少房屋面积实测报告、竣工备案证明、无正式电表,临时电交付及厨房无防水,违反规范强条等;

  (一)经城阳区住房城市建设管理局、区自然资源局落实,该项目已取得由区行政审批局备案的房屋建筑工程(人防工程)竣工验收备案以及区自然资源局备案的初始登记证书(鲁2023青岛市城阳区不动产权第0019050号)及《房屋测绘报告》。

  (二)关于反映厨房地面未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防水施工问题,已要求建设单位全面排查,立即整改。关于车库两侧未进行隔音的问题,现场按图施工;关于渗漏、空鼓、开裂等质量问题,已通知建设单位及时进行维修。如建设单位维修不及时,可拨打工作人员留下的电话进行反映,区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将及时进行协调处理。封窗样式为物业统一制定,经业主同意后才得以实行,如有不同意见,建议您自行与物业进行协商。

  (三)因建设单位分期开发、分批交付使用等原因,造成配套设施设备、道路通行、绿化环境等未能达到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标准的,物业公共服务费应当予以减免,差额部分由建设单位补偿给物业服务企业。属于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的,市内六区减免比例为20%,其他区(市)减免比例由所在区(市)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物业主管部门确定。属于其他物业的,由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、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协商确定。

  (四)关于反映物业费问题,根据《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257号》,业主应当自物业交付之日次日起按月交纳物业公共服务费。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公共服务费的,从其约定。经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同意,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预收不超过六个月的物业公共服务费;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对预收时间。另有约定的,从其约定。建议您自行与开发商协商物业费问题,协商不成建议走法律途径解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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